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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精神指的是中国革命道德。中国革命道德是中国***人、人民军队、一切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中所形成的优良道德。继承和弘扬中国革命道德传统,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有利于坚定信念,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崇高的信念是***人追求真理、开拓创新的精神动力,加强理想信念的教育,有利于充实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有利于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其次,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革命道德是先进价值观在道德领域的集中体现,蕴含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思想道德资源。
再次,有利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能够引导人们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当中。
最后,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净化社会人际关系,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传播正能量。
以法律保护烈士及事迹,是基于当前的国际国内环境提出的十分必要的重大举措,也表现出了德治需与法治紧密结合,尤其是法治对道德的支撑作用。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它强调对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治发挥作用,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法律的预测作用,惩罚作用,威慑作用和预防作用。法治主要依靠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推进和实施。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为契机,在日常中继承和发扬中国革命道德,坚决抵制玷污英雄烈士的行为,就体现出了法治对道德的支撑作用,也体现出我们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
从道德角度来说,继承和弘扬中国革命道德传统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法律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可以有力打击玷污英雄烈士的行为,维护道德领域的气正风清。
扩展资料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
第八条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第九条 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评定为烈士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送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送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评定。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送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评定。
第十条 军队评定的烈士,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送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按照本条例规定评定为烈士的,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将烈士名单呈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
第十二条 烈士证书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发。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在烈士纪念日举行颁授仪式,向烈士遗属颁授烈士证书。
纪念革命烈士这种精神的核心是为正义牺牲。
纪念革命烈士这种精神的核心是为实现一定的理想或目的甘愿牺牲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甚至自己生命的精神。是人类在与自然、社会斗争的过程中产生的。
由于时代不同或阶级对立,人们表现出来的牺牲精神的目的以及所发挥的作用也不相同。在阶级社会中,处于上升的革命时期的剥削阶级中的革命者,也具有为本阶级而奋斗的牺牲精神,但一旦成为统治阶级,他们为维护本阶级利益,往往要求劳动群众作出种种牺牲,摒弃个人利益,实质上是对劳动群众实行强制性的禁欲主义。
扩展资料:
辛亥革命以来,确系为革命及抗日而阵亡和死难的人员,称为烈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人民公安部队因参战、公干牺牲者(被俘不屈、 慷慨就义或被特务暗杀等),革命工作人员在对敌斗争中牺牲者或因公牺牲者,民兵、民工因参战牺牲者,均称烈士。
根据1980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革命烈士的称号,比以往规定的更具有严肃性,取消过去关于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积劳病故;
革命军人因公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总称烈士的规定,同时,打破过去只限于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和参加战斗的民兵、民工的范围,可以扩大到全体人民,从而有利于调动全国人民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英勇奋斗献身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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