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苏州个人社保如何办理”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苏州个人社保如何办理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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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有苏州户口,则可以办理个人社保。
您看你的身份证在哪个区,你可以直接到所在的区的社保中心咨询办理。以个人方式参保,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2.若没有当户苏州口,又没有工作单位,则可以通过熟人,挂靠在一个单位办理城镇职工社保,当然,您需要缴纳全部的社保费(包含单位要缴纳的那一部分)。只办理养老和医疗的话,大约要缴纳缴费基数(一般是个人工资)的38%。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证明(如离职证明);
2失业者携带个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两张两寸免冠寸照,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3劳动就业部门对失业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查确认符合办理条件,则审核通过,为符合条件的失业者发放失业证;
4失业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等社保机构需求的其他资料(地域的不同会导致需求的材料或多或少有些差异,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将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交给工作人员;
5社保局工作人员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者的条件进行审核;
6审核通过,即可在下一个月正式开始领到失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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